曹雪芹的《红楼梦》,问世至今已有二百五十多年了,然而,作为一种学术见解或曰学术派别,“索隐”一词却从来没有在红坛上真正地消失过。这似乎很令人讨厌,但也很令人深思。它至少说明红楼梦尽管是一部小说,但这“小说”却含有一定比例的真事。换句话说,红楼梦有它的历史投影,此是不言而喻的。
甲戌本《红楼梦》凡例云:“(作者)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此真切地说明《石头记》一书,是作者“梦幻”之后的产物,而“梦幻”的基础是“真事”,----也即是真实的生活素材。此“生活素材”,根据我们细读红楼梦之后的感受,决非曹家一门,也决非康雍乾,而是整个封建主义社会。
那么,“梦幻”两字当如何解释?从上文叙述中,读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我是把“梦幻”两字当虚构、重组之类来解读的。也就是说曹雪芹将生活素材之“真”,彻底打碎、打乱,最终以梦幻般的虚构的红楼梦故事展现在人们面前。这艺术虚构的红楼梦故事,其实远比真实的“历史”更形象、更生动、也更深刻。故我们不能听信某些红学家的误导,把眼光盯在红楼梦故事之外的“真”,而必须把眼光紧紧地盯在艺术虚构的红楼梦故事本身,也即“假”。否则,就是误读红楼梦,就是本末倒置!
我上面这话说得重了么?其实一点都不重。因为我们读的是小说,而不是历史,----尽管,我们从小说中,可依稀看到某些历史的投影,可这些模糊的历史投影,比小说本身所反映的“历史”,可差得太远了。记得鲁迅先生有这样一段话,明确表示自己对“真”与“假”的看法:我宁看《红楼梦》,却不愿看新出的《林黛玉日记》,它一页能够使我不舒服小半天。《板桥家书》我也不喜欢看,不如读他的《道情》。我所不喜欢的是他题了家书两个字。那么,为什么刻了出来给许多人看的呢?不免有些装腔。幻灭之来,多不在假中见真,而在真中见假。(笔者按:红楼梦,乃是假中见真的伟大杰作。我实不希望广大红迷朋友陷入各种索隐泥潭。)
甲戌本“凡例”明说《石头记》将“真事隐去”,又说“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当然,此是明说《石头记》乃假语村言,即虚构,与我们上面所叙正相合。这里面,“假语村言”正与“真事隐去”相匹配,故小说中有“贾雨村”、“甄士隐”之命名。然而,近年有红学家认为 “真事隐去”与 “假语村言”在意思上可以对举,但在文字上却无法对称,故“假语村言”应当是“假语存焉”。这种说法,我认为是胶柱鼓瑟,穿凿过度,对红楼梦的解读,有误导作用。为什么呢?因为曹雪芹不可能写 “假语存焉”。难道他不怕坐牢、掉脑袋么?再说了,“假语存焉”与“贾雨村”三字虽能勉强谐音,但与“假语村言”就完全靠不上边。而“假语村言”既与“贾雨村”谐音,又直接了当宣称此书乃虚构。(“真事隐去”可谓“甄士隐”,而“假语村言”谓“贾雨村”却有些不如人意,但曹雪芹岂能事事如意?又有何办法做到八面玲珑?须知,“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或有人要说,甲戌本“凡例”根本不是曹雪芹写的,是脂砚或别的什么人代笔。我认为,此话说得毫无道理。因为我们有大量证据可证明甲戌本“凡例”乃曹雪芹亲笔。
一、“凡例”诗云: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须知,诗中“红袖”,典出白居易《宅西有流水墙下构小楼偶题五绝句》:〈霓裳〉奏罢唱〈梁州〉,红袖斜翻翠黛愁。白居易诗中“红袖”,指的是“霓裳”杨贵妃,而在红楼梦中,指的是薛宝钗,根本没有林黛玉什么事。薛宝钗体态丰腴,林黛玉身轻如燕,两人形象是大不一样的。何况,白居易诗中“翠黛”,正好可指林黛玉,因为“翠黛”,乃画眉之墨。黛玉“眉尖若蹙”,表字“颦颦”。(宝玉送黛玉表字时,明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此岂不是“翠黛”指黛玉的最好证明么?)
在红楼梦中,有“杨妃扑彩蝶”,当然另外还有多处地方将薛宝钗喻杨贵妃,本文在此就不多说了。故白居易诗中“〈霓裳〉奏罢唱〈梁州〉,红袖斜翻翠黛愁”,“红袖”当指宝钗,“翠黛”当指黛玉,毫无疑问。作为曹雪芹,惯用移花接木,笔下生春,别人岂有如此高招?再说了,这其中奥妙、玄机,惟曹雪芹清楚,别人不可能知晓。事实上,我们仅凭这一条,就可断定甲戌本“凡例”乃曹雪芹亲笔。
二、蒙府本红楼梦,在变脸后的“凡例”里,有脂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此八字批在“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句旁。此可证甲戌本“凡例”确是曹雪芹亲笔。因为蒙府本,虽“凡例”已改头换面,作了简化,但仍按曹雪芹正文处理。再说了,如果不是雪芹文章,谁能去加批语?某红学家说此批语乃“批上加批”,实在是强词夺理。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甲戌本“凡例”,乃曹雪芹亲笔。
三、甲戌本“凡例”,劈头第一句乃“红楼梦旨义”。根据语气、文法,我们可断定“甲戌本”所据底本出自曹雪芹,而且题目已改《石头记》为《红楼梦》。佐证是甲戌本有脂批曰: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如果说,甲戌本所据底本,题名《石头记》,则此十五字脂批,岂不荒谬?(何况与“红楼梦旨义”五字不合)。由此可见,《石头记》虽然是红楼梦最初之名,然而不久便被曹雪芹改名为《红楼梦》。后来流传于世的脂本虽然都称《石头记》,但此不过是曹雪芹为了尊重脂砚意见而已,并非出于曹雪芹本怀。
四、甲戌本红楼梦,因有“凡例”,我们紧接着读红楼梦第一回,感觉字通气顺,可谓一气呵成,其中丝毫没有给人突兀、不适之感,如果甲戌本“凡例”不是曹雪芹所作,而是他人代笔,岂有如此功效?须知,每人写文章,因性格不同,学识不同,故文章风格,各有不同。即使是两位高手的文章拼在一起,人们也能一眼看出来,何况脂砚与雪芹?(脂砚的学识水平远比雪芹差。说实在话,脂砚并不完全懂得什么叫小说。红楼梦索隐,要我说,开山鼻祖当数脂砚斋。)
五、在现今流传的十余种脂本红楼梦中,惟有甲辰本将曹雪芹“凡例”误作批语,其他脂本均作曹雪芹正文。我实不明白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我们的红学家们竟然以多数屈从于少数!要我说,甲辰本搞错而其他本不错,这才是事实的真相,也是历史的真相。我们无视多数脂本而屈从甲辰本,无疑是错误的。
以上我列举了五条证据,其他一慨省略。但就凭以上五条,我认为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有红学家认为甲戌本“凡例”没有批语不正常;“红袖”对“情痴”不合写诗规范,等等,我认为都不值一驳。因为“凡例”不属红楼梦正文,脂砚不作批语很正常;至于“红袖”对“情痴”,虽不合写诗规范,但曹雪芹不会为了写诗规范而去以辞害意。至于“凡例”诗写得很不好,根本不是曹雪芹水平,这只是一家之言,绝不能作为定论。
以上,我写了很多“跑题”的话,但我认为,没有这些“跑题”,我们难以切入正题。(甲戌本“凡例”,对研究红楼梦主题,对研究曹雪芹的写作动机、曹雪芹的晚年生活等等,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红楼梦第一回,香菱出场。此香菱,即“湘、林”,集天下薄命女儿于一身。当甄士隐不肯将“应怜”舍与瘌头和尚时,那僧道:
惯养娇生笑你痴, 菱花空对雪澌澌。
好防佳节元宵后, 便是烟消火灭时。
脂砚在“好防佳节元宵后”批道: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根据当代很多红学家的研究,我们确认曹雪芹家在一七二八年正月十五之前被皇家抄没。故脂砚此批语,是有感而发的,亦有历史根据,---但,我们必须明白,虚构不等于排除生活真实。
红楼梦第一回,葫芦庙炸供着火,“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脂砚在此及时批道:“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条脂批,实可与我们上一条脂批结合着看,实质都是写曹家被抄。但这里面,稍有不同之处,乃是指出曹家遭难,实因受牵连所致。事实上,此不但有历史根据,更有红楼梦文本作证。“甄士隐”不用说了,明显是被牵连遭难,而小说具体描写的“荣国府”,正是被“宁国府”牵连。----我在上面已经说过了,小说远比真实的历史更形象、更生动、也更深刻。故我们只须认真研读红楼梦,而不必去看“历史”。(真要去研究曹家历史,不能靠红楼梦,此最多只能作参考。因为小说毕竟是小说,与真实的曹家史实,会有很大的出入。)
十六回,写甄家接驾四次,这也透露出曹家的史实。因为曹雪芹家,不多不少,正为康熙南巡接驾四次。另外,脂砚指出,“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这些话,并非虚言,而是真实的历史的感叹。还有,元春判词“虎兔相逢大梦归”,真正合理的解释,我认为当是暗指康雍朝的政权交替(1722为虎年,1723为兔年)。曹雪芹家正是在康雍朝的政权交替中,兄弟相残,败下阵来。第二回脂批曰: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红楼梦文本中,事实上充分地写出了宝玉与贾环的兄弟不和,而且,此“贾环”,最终夺得贾府大权。因此,我们也可以将此称之为“双悬日月照乾坤”。我们完全不必为此到红楼梦书外去寻找所谓的证据,然后索隐出一大堆与红楼梦毫不相干的宫廷秘史来。
二十一回回前有诗云:自执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这两句诗说得极其明白,是指兄弟间为争权夺利而相互残杀。联系雍正上台前后的所作所为,我们对此会有极其深刻的认识。(诗句出于曹雪芹之手。此论证请读者参阅拙文《红楼梦随笔十*曹雪芹与贾宝玉》)。
雍正上台,根据清史学者阎崇年研究,完全合法。笔者当然也同意此种说法,可在曹雪芹眼里,就不是这么一回事。根据红楼梦无处不在的影射和描写,曹雪芹认定雍正上台是非法的,而且手段极其残忍。他大肆屠杀“兄弟手足”,而且还把屠刀挥向“兄弟手足”们的爪牙。曹雪芹家当然是“兄弟手足”们的爪牙了,故落难、被抄,无可挽回。
但曹雪芹在描写这一过程中,并没有把责任全部地推给雍正。他很理智地写出了贾府内部的争权夺利、日趋腐败以及兄弟相残。贾府的衰败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当然,最终致命的一击,乃来自雍正。
有人依据雍正崇尚世俗佛事,认定葫芦庙火灾乃影射雍正,此联想当然是有道理的,但问题是曹雪芹并不希望人们把眼光仅仅停留在雍正一人身上。曹雪芹的思想要比这深邃得多,也伟大的多。曹雪芹说小说并无朝代年纪可考,并不单单是为避文字狱,其中也包含有这方面的意思,曹雪芹要写的,乃是整个封建主义社会的彻底灭亡。
有人说红楼梦是政治历史小说,但此论并不正确。因为政治历史小说,还没有说到红楼梦的根,它离红楼梦的根,还差一步之遥。红楼梦的根。也即是红楼梦主题,该是什么呢?要我说,该是千红一哭悼红楼。正因为政治腐败,战争爆发,才会造成“女儿”的不幸!曹雪芹为天下所有不幸的薄命女儿树碑立传,鸣怨叫屈,此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但如果我们把小说的历史背景仅局限于康雍乾,则无疑是缩小了红楼梦博大精深的思想内涵。(曹雪芹把书名定为红楼梦,此举分明点明了红楼梦主题,因为红楼梦三字是从白居易诗句转化而来。白居易《秦中吟*议婚》诗云: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另有晚唐韦庄诗:长安春色谁为主,古来尽属红楼女。我把诗句录在此,以供红迷朋友深思。)
六十四回,有黛玉“秋祭”,据我考证,时在七月十五。黛玉悲伤之中,写下《五美吟》(切记:黛玉是总花神)。此《五美吟》,分明表达了曹雪芹对千千万万有才有貌的女儿遭遇不幸感到无比痛心。在漫长的封建主义社会,“女儿”往往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如西施;亦成为政治斗争的替罪羊,如明妃。更令人可气的是败家亡国的封建皇上还往往把“女儿”污蔑为红颜祸水。曹雪芹为“女儿”鸣不平,为“女儿”伸张正义,应当说,此才是红楼梦主题,才是红楼梦根本(宝玉是闺阁良友,护花使者,最终以“情僧”身份重登太虚幻境,而绝不会在人间出家当和尚。程高本红楼梦对宝玉结局的处理,完全违背曹雪芹心意,并对红楼梦主题思想的表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甲戌本“凡例”讲得清清楚楚: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其中主旨是将“女儿”定为主角,而宝玉反为配角。当然,宝玉是群芳之冠,没有宝玉,“女儿”们也串联不到一起。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确,即红楼梦为普天下薄命女儿树碑立传,鸣怨叫屈,而绝非为“禄蠹”,为宝玉。因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一堆渣须泡末而已”(大意)。
红楼梦中,元春之死,犹如杨贵妃。元春为封建皇上立下赫赫战功,然而,回报她的,竟是死亡。虽然,她死后备受荣哀,但绝对掩盖不了封建皇上的误国之罪恶(详情见下文)。
红楼梦里的秦可卿之死,人们印象深刻,特别是秦可卿死后的丧仪,许多人极不理解。因为秦可卿丧仪,完全是皇后才可享用,秦可卿不过是贾蓉之妻,贾珍之儿媳,岂能享受如此“国葬”?但人们只要搞清楚秦可卿乃“贾府国”贾珍之皇后,乃曹丕帝后“宓妃”,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此论证请读者参阅拙文《红楼梦随笔十一 警幻仙姑*宓妃*秦可卿》)。原来,秦可卿在红楼梦里,是影射林、薛,影射“湘林”,然而,更是影射贾元春。贾元春,乃中华皇后,后被封建皇上赐死。从红楼梦探佚中,我们可知元春死后,贾府并没有立刻“灰飞烟灭”;探春在元春死后还远嫁海外爪哇国。一句话,贾府在表面上,还是“桃红柳绿”的。(元春当死于正月十五,与“祸起”正月十五丢失“应怜”衔接上。)
根据红楼梦对称规律,亦根据秦可卿死后所享丧仪,我们有理由推断元春死后,照享皇后国葬,----尽管,她是死于皇家之手。此推论,我们从元春“曲子”中也能看出。元春“曲子”中,“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甲夹批:悲险之至!】 ” 句子里,虽险象万分,但并没有说贾府立刻就要遭殃,而是要贾府赶紧抽身,以免将来遭难。遗憾的是贾府并没有听从元春指示,并没有急速抽身而最终遭到毁灭。此说明,元春死亡的真实原因,贾府当时并不清楚,而这正从反面证明贾元春死后的丧仪确是十分隆重的。
这种看似矛盾的情况在乾隆朝就发生过。乾隆妻孝贤皇后,明明死于乾隆之手,但孝贤皇后死后居然享受国葬规格,其葬礼的场面之大,在清朝历史上可谓绝无仅有。我们看秦可卿丧仪,即可联想到孝贤皇后的国葬,此“联想”,当然可称为影射。
但,我决不赞成红楼梦该无休无止地索隐下去,即便是秦可卿之死的丧仪类同孝贤皇后。我只能说,曹雪芹在写秦可卿“国葬”时,所描写的场面、场景,有可能参考了孝贤皇后之死的真实画面。因为任何一个天才的作家,他也不能凭空想象。所以,我们在红楼梦中,到处可见历史的投影,此是毫不奇怪的。可我们就因为这些历史的投影,到处去落实真人真事,到处去附会牵强,此做法绝不可取。比如有人认为大观园就是圆明园或清漪园,还有人认为是恭王府,这些,我觉得都混淆了生活的真与艺术的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特点。
趁着文章空隙处,我插上如下一段话。
秦可卿乃贾府国皇上贾珍之皇后,她受宠于贾珍,然而又因贾珍而自杀身亡。秦可卿死后,被“皇上”特批享受国葬,此与孝贤皇后如出一辙。而秦可卿是影射贾元春的,故我们可推断贾元春死后将与秦可卿及孝贤皇后一样,享受国葬待遇。---红楼梦探佚,许多人不愿认同。亦有不少红学家,对“探佚”大泼污水,横加指责。这里面,主要是不明白红楼梦特有的章法结构对称规律,也不愿承认“影射”一说。其实,这也难怪,因为红楼梦构思之精巧,实令人难以想象。
秦可卿在红楼梦里又是警幻仙姑之妹,同时,她还是“千古情人”宓妃。当然她也是“杨贵妃”、“武则天”。在红楼梦中部,她又幻化为红楼二尤;尾部,“秦可卿”迎接甄、贾宝玉重登太虚幻境。总之,秦可卿是秦(情)的化身,又是“隐喻”的化身,是个放射性人物,曹雪芹对她恩爱有加,景仰非常。此实是曹雪芹对红颜祸水论的彻底批判,直接关联着红楼梦一书的主题。
最后,我录已故红学家俞平伯的一段话,来作为本文的结束。
《红楼梦》之为小说,虽大家都不怀疑,事实上并不尽然。总想把它当作一种史料来研究,敲敲打打,好象不如是便不过瘾,就要贬损《红楼梦》的声价,其实出于根本的误会,所谓钻牛角尖,求深反惑也。自不能否认此书有很复杂的情况,多元的性质,可以各个角度而有差别,但它毕竟是小说,这一点并不因之而变更、动摇,夫小说非他,虚构是也。虚构原不必排斥实在。如所谓“亲睹亲闻”者是。但这些素材已被统一于作者意图之下而化实为虚。故以虚为主,而实从之;以实为主,而虚运之。此种分寸,必须掌握,若颠倒虚实,喧宾夺主,化灵活为板滞,变微婉以质直,又不几成黑漆断纹琴耶………若云宝玉何人,大观园何地,即非正问。何则?宝玉者,小说中主角,不必实有其人;大观园者,小说中花园,不必实有其地。即或构思结想,多少凭依,亦属前尘影事,起作者于九原,恐亦不能遽对。全然摹实,不逾尺寸,又何贵于小说耶?---《红楼心解》。
笔者按:俞平伯是公认的红学泰斗,一直是考证派“自传说”的代表人物。他在晚年,幡然悔悟,居然能作出以上总结,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作为晚辈,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其知错必改的精神,并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完)
王根福 冯玉伟
二00八年九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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