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红楼书讯 | 红楼文库 | 古典图库 | 我的推荐 | 站长紫云 | 留言板 | 红楼下载 | 曹雪芹小传 | 金玉缘 | 脂评石头记 |
|
原 创 作 品 |
|||
|
|
|||
|
红楼梦五大猜想(之五),红楼梦成书过程和多个书名的含义。 |
|||
|
作者: 红楼博客 收录时间:2008-01-25 |
|||
|
一,红楼梦成书过程 从石头到通灵宝玉到贾宝玉衔玉而生,这里的故事是历经“几世几劫”的。“石头”代表了金陵曹家家族,“通灵”寓意曹家家族以明朝臣子身份事从清廷。《石头记》是曹雪芹和历代前辈的家族传记故事,《石头记》应解释为“金陵家族传记”。所以《红楼梦》之前的《石头记》还只是传记故事的记录,还不是传奇小说。 为什么写《石头记》?“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适逢一僧一道,石头强烈要求一僧一道“蒙发一点慈爱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爱如不去的好."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 乃复苦求再四.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让石头入了红尘。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无材补天”即无材补明朝坠落之天也。幻形入世即舍明投清也。“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即女真人把曹家人重又带入清廷政坛也。《红楼梦》故事是从哪里开始的呢?从当日地陷东南开始的。“当日地陷东南”即明清改朝换代之际,金陵城陷落之时也。“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即曹家历代人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也。从石头到通灵宝玉到贾宝玉衔玉而生,这里的故事是历经“几世几劫”的。所以《石头记》应是曹雪芹的家族历代传记故事,所以说此系“身前身后事”。本来没有外传的意思,最后,既然家族败落了,曹家人百年辛酸事从清廷并没有换来仙寿恒昌,想到这段家族故事不能因家族衰败而一并使其泯灭,于是曹家人想到要把家族传记变成传奇故事流传下来。 “倩谁记去作奇传”呢?此时空空道人出现了。空空道人从头至尾审阅多遍、抄录后,《石头记》得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但《情僧录》却只在圈内传阅,并没有让“石头记”真正得以问世传奇。《情僧录》在读者看来,它更像是一部《风月宝鉴》。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主题,并没有能完全表达曹家想要表达的主旨。 之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由于涉及朝廷的故事必须隐去,当时代读者们为书中的真、假、梦、幻所迷,所以都说作者痴,只有吴玉峰一个人似乎比较能解味,把书名题为《红楼梦》。由此,作为传奇小说的《红楼梦》才真正得以小说形式问世传奇。 围绕书名问题,曹家人似乎很有争议,为了体现所有人的意愿,最后把上述书名来龙去脉一并写上。但脂砚斋几次重评石头记都题名《石头记》,没有题名《红楼梦》并只留了八十回。这可能和问世发行的限制有关。《红楼梦》之名的政治色彩或许太浓,太敏感。但《红楼梦》之名仍伴随着《石头记》的流传而流传。民间认定是有一部一百多回全本《红楼梦》的,所以也有了高鹗程伟元及众多红迷的续书。 二,多个书名的含义。 书名体现作者的创作思想,也体现阅者对书的理解。原始的《石头记》,其主旨乃侧重于表达明代旧臣曹家家族在新皇朝清朝的甜酸悲辛、盛衰历程。《情僧录》则偏重于佛家的色空观念,想来《情僧录》中,有关可卿、宝玉、凤姐、秦钟、三姐、贾珍等等人的风流故事情节有更充分的铺展。也因此有阅者题名《风月宝鉴》。但色空观念只是红楼梦主旨的一个部分。这会让读者误解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则突显了清朝统治下事从清廷的明朝旧臣家族女性的悲剧。而《红楼梦》书名则体现了所有书名的含义。“红楼”可以指代一个“绛芸轩”,可以指代一个家族,可以指代一个朝廷。《红楼梦》是朝代更换之梦,贵族盛衰之梦,仕途命运之梦,婚姻爱情悲欢离合之梦。《红楼梦》涵盖了朝代的轮换、补天的梦想、还泪的无奈、色空梦幻的省悟,这一切都“好了”可作“歌”的全部思想。
电子信箱:chuhe0117@126.com |
|||
|
|
|
|
IE5.0以上&800X600分辨率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本页文字版权归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