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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小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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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汝昌 收录时间:200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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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为曹雪芹作,乾隆时明义、永忠、袁枚、周春、沈赤然、许兆桂早就明白记载,咸无异词,只有程伟元之流才会忍心害理地说什么“《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曹雪芹为何等样人?明义、永忠自然一清二楚,但也不肯(不便)传述他的生平事迹。以后提到曹雪芹之名的,并非全无,然亦大都片言只语,与不知无甚大异。自从雪芹亡逝以后,直到清朝告终,情形就是如此。 入了民国年代,第一个注意曹雪芹的,可能要推邓之诚先生。他在《骨董琐记》卷八引了《桦叶述闻》(长白西清撰,八卷,书迄未再现)的一则记载,专叙曹雪芹的梗概。尽管《述闻》所记十分简略,却是十分重要的“芹学”史料。只是邓先生落笔写作时间较晚,那是民国十三年(1924),书之印行已是民十五了。在此以前,胡适已作《红楼梦》考证,搜得敦诚的《四松堂集》写本,才写成文章,那是民十一,一九二二。但我听邓先生说,胡适为了访求敦家弟兄的两部诗集,是向邓先生求教、请助过的。 从一九二二年以后,对曹雪芹本身的研究(家世时代等可另论)就再无进展,长期处于停顿状态。 一九四七年秋,我在求学历程极为坎坷、几次失学耽误之后,终于奋力挣扎回到燕京大学,才得重拾故业。回到燕园的第一个收获,就是发现了长久湮埋的《懋斋诗钞》。隔了甘五年之久,对曹雪芹的研究,忽然由此又得以向前推进。 《懋斋诗钞》的继显,其本身之重要已不下于《四松堂集》的初现。同时又因孙楷第先生得知《枣窗闲笔》,因邓之诚先生得知《永宪录》。于是对雪芹本人和家世的研究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如以里程碑称,这已是第三个了。 发现这些重要史料的影响是重新引起了人们对搜求遗编佚籍的兴趣。《红楼梦新证》于1953年秋出版,里面除了已然引录的资料之外,还记下了一些因有远行未及续检的线索,如永忠的《延芬室稿》,明义的《绿烟琐窗集》等等。这时研究者就相继而起了,《新证》里面所提到的人名、书名,都由热心于“芹学”的同志按图索骥,搜求甚力,不但补齐了我未及引录的,还牵连发现了原先不知的,如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一书就是。 至一九五五年,上面列述的书,都相继影印流布了,成了一套丛书的样子,给研究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以上,我认为都是有所贡献的。没有这些发现,我们至今对曹雪芹仍然是一无所知。 对两幅雪芹小照的线索和资料的提供,我最感谢陶心如先生和方行同志。 虽然有幸看到了这些珍贵的史料,但我对曹雪芹的研究实在作得不多,常常为此抱憾负疚。一九六一、六二年,大家为了准备纪念即将到来的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展开了一些工作。蒙一位热情的同志要我写一本介绍雪芹生平的小书,我因问题多伙,困难重重,不敢落笔。后又蒙他再四鼓舞敦促,我为他的盛意所感,才鼓起勇气,努力而为。一九六三年五月稿成之后,就取名叫做《曹雪芹》,于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版。书只有十三万多字,规模很小,但从出版史上看,系统地研究介绍曹雪芹的学术论著,这却算是第一部了。 当时所受的主要局限有两端:一是时间紧迫,不容在疑难问题上进行更多的考察,二是写法上发生了矛盾:给我的任务,是作为某套“小丛书”的一个题目而计划的,这种书的要求是力求简明,字数在五六万字之间。这还不妨。最难的是“不要在书稿中作考证”,只讲“结论”。——那原因不言而喻,一“考证”,就“繁琐”了,而“繁琐考证”是被当作批判对象来看待的。在这种条件下而想论述曹雪芹的一切(各式各样的专门性的复杂问题),其难可想而知。我在这种规定下落笔,于是那文字就十分之拘谨,一笔都不敢放开些 ——而这是和我的写作习惯很相反的。结果,当然平板乏味,了无意致可言。虽然如此,写完了,竟已超过了十三万字。想让我压缩,势不可能;作“小丛书”,是嫌太“繁”了。不得已,变通办法,作为一般书籍、一种专著来出版,不再受“小丛书”的规格限制了。这么一来,这本书便成了“两头都不够”,早知如此,我绝不会那样写法的。我所谓的“写法上的矛盾”,就在这一点上,并且再也没有条件“挽救”这个缺陷了。 卷尾“补注”中,原有对于两幅雪芹小照和《辽阳曹氏宗谱》(即“五庆堂谱”)的介绍与研究上的看法,也因为出版社害怕有涉“繁琐”之嫌,虽已排就,最后还是给删掉了。如今我在这里试引其中的一小段,以存一斑残迹:—— …… 我在写下了上述这些看法之后,又读到了朱南铣先生的《曹雪芹小像考释》一文。他对上引题像诸人逐一作了较详细的考察,我这里为体例所限,就不再重复。我感觉我们虽然在若干枝节上犹有不同之见,但两人在这问题上基本的看法是一致的。 我认为朱先生提出的最有价值的一点还是下面这件事。 他根据《清史列传》,《紫竹山房诗文集》等书,指出皇八子永璇“当时以十七、八岁的皇子身份,风雅自许,与观保等师傅常相唱和,过从甚密”,咏诗过于费神卖力,致劳师傅陈兆仑专加教唱,向他说,作诗“乃吾辈老生作达之一端耳,非以是绳之书堂课业也”,以为皇子作诗是“耗有用之精,作无情之语”;指出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上召见书房诸皇子,视八阿哥形容清减,疑有内病,命专教师傅随往西苑书房读书”,因此师傅教诫他“若乃节适起居,防慎微暖,则阿保不能为功,毋论宾友矣。”“所望以持身如玉之心,收战胜则肥之效。”又到三十五年五月,竟因八阿哥不具奏而径行入城,以致师傅观保因“不行劝阻,甚属非是”而遭到革职处分。则可见永璇青年风流自命,行为颇为自由放纵,曾使乾隆很伤脑筋。 朱先生结合永璇为曹雪芹题像这一现象而推断,他是看到过《红楼梦》而且嗜读这部新出的小说的。 这一点,我也很同意。 不过朱先生断言永璇“欣赏的角度只能是取其风月繁华,自在意想之中。他所爱好的恰正是《红楼梦》的消极的一面,这样才与自己的生活思想一致。”我看倒不一定。 放浪式的纨袴生活有可能和叛逆性的思想结合在一起而具有了为当时时代社会所规定的进步意义,这点我曾在本书正文谈到过。我们还很难说只因永璇是“皇子”身份,就不可能较好地理解《红楼梦》,而只会把它当“淫书”看待。小说里曲折反映了“北静王”“贾宝玉”十分相近的一种特殊情况,恐怕值得我们研究者更深刻地思考这种问题。 复次,乾隆本人所以后来忽然注意到《红楼梦》而一定要亲眼审阅它,恐怕其实也就是因为永璇而引起的问题。如果仅仅是由于它有“诲淫”这个浅薄嫌疑的话,那就也不致于使得脂砚斋竟然不敢续往外抄传八十回后的半部书了。——八十回后濡大笔,写巨变,更无“淫”可“诲”,其事不待智者而明矣。 曹雪芹似曾因永璇问题而惹出过大麻烦。 学术问题,本身情况复杂了些,不同意见多了些,你要在这种前提之下进行考察研究,发表见解——本身已够麻烦,谁也不是自己愿意罗嗦,还要被挂上“繁琐考证”的罪名牌,这岂不是不让人讨论问题、不鼓励推动学术发展的作法了吗?但当时就有这么一条清规戒律,牢不可破。 书出以后,全国读者投函,索取和委购的,无计其数,但是无法满足他们的希望。十几年来,也有不少同志督促,说何不使之重新问世。最近,又蒙一位领导同志加以热情鼓励,特别提到此书可以小加修整,以应需求。这样,我就提起了兴致,决心在原有基础上把它整顿一过,重谋印行,以就正于读者们,也可以推动研究工作继续前进。 由于目病实在严重之甚,已不能进行更大的改写。但从我的能力和条件来说,所作的改动还是够多的,删去不当之处,增添了几个专章,恢复了被删的部分补注,细碎改进之处也还很不在少数。 我主观上仍然抱着力求谨严的精神,一般都做到言必有据,个别的地方带有推断、假定的成份,但也各有其一定的线索和理由。对于一些我一度轻信的“传说”,后来发现其破绽的,都已删去,或明文表示纠正。要探索历史学术真相真理,改正自己原先的错失,是起码应有的治学精神,这丝毫也没有什么“不光彩”可言。至于后来发现的一些有关曹雪芹的资料(不指家世部分),凡是我没有引用的,就说明我对它们的情况不甚清楚,愿从审慎。有一些,是我从一开始就不能无疑的,当然更不涉及。但我并不准备在这里进行论证考辩。拙著《新证》“后记”中(1125—1126页)的一段话,还是继续有效。我所抱的态度,也不过是想对我们的学术事业负责,对曹雪芹这个作家的历史真相负责,并有利于百家争鸣,我怀疑某项资料,并没有针对哪位同志的意思,这是正常的现象,是不应引起什么误会的。事情很清楚:拿了某些来历不明的资料当作“营养”,并不能使研究事业变得更“健康”,相反,一定会大大有害于历史真实,大大歪曲这个伟大作家的精神面貌。 我为雪芹而努力写作,不知休息,不计假日;又为了宁静,常常与冬夜寒宵结缘,夜深忍冻,独自走笔,习以为常,是苦是乐,也觉难分。我曾有写寄友人的一首七律,起联说:“夜寒灯火在书帷,霜月相关午漏稀。”结联说:“得失安能逃愧负,素心耿耿对清辉。”略见其情境之一斑。至于使我不能好好构思运笔的种种干扰妨害,更是无法尽述,有时竟欲搁笔不作,强自振奋,一力坚忍,想到读者们对我的期望和鞭策,就增添了气力。——但是,这样产生出来的文字,其不能令人满意、令自己满意,就无待表歉了。 十分惭惶地将此小书拿给关心曹雪芹研究的读者们,请你们指正。 一九七九、十二、廿五夜 “余音”一节,引及新资料,说雪芹“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所作解释尚可商讨,因重读《啸亭杂录》,始知当乾嘉时期,已习用“明相国”称呼富察明亮,而别以“明太傅”称呼明珠,两者是分明的。明亮也居近什刹海。此一关系值得仔细考索。(按当时习俗,皆以其最后最高官职称人,所以资料中所言在“明相国邸中”不等于雪芹任西宾时明亮已为相国。)雪芹与富察(傅)家有多种关系可寻,拙著《新证》早已列及,可资参考。 关于“山村”,本书所推只系一种可能,而雪芹实际处境应是屡径迁居。愚见以为他是后来迁至香山之南侧,万安山、杏石口、南辛庄一带;而且可能最后复移至杏石口外更西之地。 雪芹小照一桩疑案,如今得到新的线索:商邱王长生先生撰文,投函指出,他已从三位知情人处获得真实情况,昔年藏者商邱郝心佛(冯玉祥部下少将级军官)因处境困难,被迫书写“揭迷”文章承认作伪,非出己意,始终未得吐露真情,而且其文亦非亲撰,本系代笔。王先生以此深信小照原系真品。这可以回答某些未见小照原件即加“模议”之说,咬定画像是俞瀚(字楚江),而不知俞为“锐头”“长身”“曲躬”(应是驼背),全不与此像相合。且又有人布置“俞氏后人”认像为“祖上楚江公”,曾任“徐州知府”云云;然一查府志,其时根本无有俞姓知府……。种种捏造诬妄之词,由此可见一斑。粗叙以供研考。 戊寅三月,八十初度后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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